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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高校,将转设、更名!

2020-10-12 16:54:35作者/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


10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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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现将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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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此前通知

到今年末

独立学院将全部制定转设方案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在教育部官网搜索发现,今年,不少独立学院已进行转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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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艳平    审核: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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